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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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建函〔2015〕29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暨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 文章来源: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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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暨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湘建建函〔2015〕29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永州市房产局,省质安监总站: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暨第三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15〕204号)要求,我厅组织四个督查组于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6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召开工作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台账和资料,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了53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2个),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44条、市场不规范行为153项,建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8份、停工通知书24份,拟记录24家相关责任主体及25名相关责任人不良行为,下发建筑市场执法建议书9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5年三季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建管“三化”工作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认真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我厅统一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教训,紧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及时制定大检查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要求,认真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开展在建项目现场自查自纠,加强检查督导,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积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4920个在建工程项目,发现质量安全隐患5115条、市场不规范行为562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054份,停工通知书866份,拟记录37家相关责任主体及33名相关责任人严重不良行为。

(二)持续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按照“九打九治” 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加强市场现场联动,采取严厉手段和措施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建筑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全面整治非法违法建设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在建项目4920个,非正常在建项目554个,大部分非正常项目正在完善法定建设手续,接受质量安全统一监管,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岳阳市针对我厅多次强调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屡禁不止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按照“分类处理、遏制新增、确保受控”的总体原则,将现有的29个非法违法项目任务目标分解到7个督导组,督促落实整改。目前,29个非法违法项目中,21个项目已纳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8个项目已全部停工整改。株洲、湘潭、怀化、郴州、自治州等地积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监管底数进一步清晰,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今年三季度,针对建筑市场行为问题,全省共检查在建项目5135个,查处建设单位3847家、施工企业4038家,对涉嫌“三包一挂”的问题进行严格处罚,检查罚款金额377.56万元,限制7家施工企业投标资格,给予其他处罚企业数7家。株洲、益阳、自治州等市州按照省厅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每月按时向省厅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湘西自治州住建局会同纪检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特别对列入差别化管理名单的重点地区、企业、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

(三)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大部分市州加大了支模架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监理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大部分市州按照省厅监理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了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工作,郴州市组织县市区共调查核实136个项目,共203人次存在的问题,上报37个项目的监理单位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对信息录入不准确的相关录入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衡阳市出台了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规划、绿色环保型预拌混凝土场站建设规定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作流程等文件,明确了建设标准。对市城区预拌混凝土场站进行了全面整治,对已取得资质的场站限期体质改建或迁建,定期对17家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控制抽查;怀化市认真按照省厅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县市区和企业的宣贯和引导,全面推行了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间制度。湘潭市、岳阳市在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督查组随机抽查的在建项目脚手架支模架基本能够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

(四)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可控。大部分市州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可控。郴州、娄底两地,充分调动当地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力量,严把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关,其中娄底市还对勘察文件的原始记录资料进行了认真收集和审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在完善质量安全监督保证体系,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部分地区非法违法建设问题仍然突出。一是监管体制不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失控。长沙市宁乡县经开区部分在建项目未纳入宁乡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统一监管,对非法违法项目执法、处罚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督查组抽查的未来方舟二期工程未办理法定建设手续,已施工至7层,虽下发了停工令,但项目未实际停工,监管部门没有依法依规对责任主体实施有效处罚;常德市德山开发区所有在建项目未纳入常德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统一监督,在建项目非法违法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抽检的常德市绿地新都会S4地块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拒不执行德山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多次要求停工的指令,擅自施工,项目质量安全隐患较多。二是市政工程、私人规模建房不纳入质量安全监督,非法违法建设。邵阳市对除桥梁以外的其它市政工程都未纳入安全监督的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怀化市对城市规划区内的私人规模建房未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管,这些项目不办理法定建设手续,质量安全隐患得不到督促整改。三是对非法违法行为执法措施不落实,质量安全监督程序不规范。益阳市在建工地未办理法定建设手续项目数量多、比例大,部分项目已完工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部分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督查组抽查的三个“提前介入”的项目均未按监督规范化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部分项目无监督记录、未录入监管信息平台,对项目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均未按规定采取停工、不良行为告知、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等措施。

(二)市场行为不规范,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问题仍然突出。从项目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无资质个人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仍大量存在。一是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招标手续。常德市雅致园公租房住宅小区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将工程发包给湖南浩宇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发包。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桩基础、消防、水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发包给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涉嫌违法发包。邵阳市新邵湾田广场一期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中的桩基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栏杆工程、幕墙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排除在总包合同范围内,另行发包。将道路、零星工程等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且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的单位不一致,甚至有的工程款支付给个人。三是部分施工单位将工程施工内容全部分包给劳务队伍或个人,涉嫌转包、违法分包。娄底市双峰县永丰新村南苑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无任何履职记录,实际项目负责人刘志威、安全员王勇等未与施工单位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且由刘志威个人收取部分工程进度款,涉嫌转包。四是部分施工单位出让资质,无资质个人涉嫌挂靠。湖南天态竹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基地ABC栋厂房工程款支付给个人,工程材料款、劳务款由自然人陈三余个人以银行卡及现金形式支付,项目经理没有现场履职。益阳市朝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出借资质,涉嫌转包给自然人陈三余。

(三)专项整治开展不深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一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不深入。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和标准养护试块。部分项目砌体组砌方式错误,不按规范标准和施工图纸组砌施工,原材料进场检验及检测报告缺失,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未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等问题突出。张家界、永州、长沙等地部分抽检项目现场使用的施工图纸未盖审图章,施工现场未严格落实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要求,质量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脚手架等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整治开展不到位。部分受检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缺失,隐患丛生。如长沙宁乡县未来方舟二期塔吊,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基础严重积水且砖砌挡土墙(5、6m高)无方案计算书,塔吊标准节螺栓安装错误。永州市宁远县昌荣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物料提升机无停靠装置,防坠装置失效,无检测报告,未进行联合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益阳市湖南天态竹业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基地ABC栋厂房4台物料提升机无检测合格报告,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停层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失效,控制按钮无急停开关,地面无防护棚,平台无防护门,司机未持有效证件上岗。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未高度重视脚手架、支模架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治理工作未有效落实到项目施工现场,督查组受检工程项目大部分未按进场实际验收的钢管、扣件编审专项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施工现场支模架、脚手架安全隐患突出。三是《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执行不到位。部分市州仍然存在提前押证和拖延放证情况。如在中标阶段将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以外的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录入监管信息平台进行押证,对符合撤离或更换规定的人员,未实施分阶段放证或变更等问题突出。其次,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按规定配备或配备的人员不能到岗履职等行为普遍存在。从督查组随机抽查的项目情况看,不少在建项目都存在项目经理、总监无履职记录、不了解项目实际情况的问题。施工单位配备的安全员、施工员不能到岗履职,实际在现场履职的管理人员既无有效上岗证书,又缺乏专业管理能力,导致企业对项目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控制。部分监理单位配备的监理人员重复押证问题严重。如常宁市青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单位海南丰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部6人所有人员违规在永州金鼎名府重复押证,且专监和监理员证件无效,使用的是省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培训证书。

(四)监督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市州月度和季度规范化考核流于形式,未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考核。从对各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的情况看,15个考核不合格项目中,有14个是省厅督查组检查后将检查情况进行比对考核的项目。从督查情况看,长沙、益阳、邵阳、永州等地区未对县市区开展规范化考核工作,督查过程中不能提供详细的考核通知、通报以及差别化管理台账。二是一线监督责任不落实,监督规范化工作执行不到位。从督查情况看,部分一线监督人员对项目责任主体行为、重大危险源以及质量安全基础条件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特别是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执行及验收情况检查不到位,致使支模架、脚手架等危大工程普遍存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不规范、施工现场和方案严重不符等情况。如张家界慈利县三官寺土家族乡卫生院公租房项目已施工至主体,但施工现场无任何质量安全保证资料,物料提升机、支模架等安全隐患突出,擅自变更承重墙设计未办理任何手续,现场无砂浆搅拌机,无配合比标牌,砌体组砌随意,不按规定设置过梁、马牙槎、拉结筋。监督人员的质量安全监督形同虚设。三是项目监督信息录入不规范,核查、督促整改不及时。一方面,部分地区对项目日常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等现象仍普遍存在。从抽查每个市州10个考核项目情况来看,长沙市、衡阳市存在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不同步现象。常德市、娄底市存在监督信息录入不完整情况。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益阳市、怀化市、永州市存在监督信息录入不及时情况。邵阳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存在监督记录不真实情况。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对我厅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的监管信息平台重复押证等不规范录入行为核查、督促整改力度不大,对我厅公布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从近期监管信息平台上押证情况看,长沙、衡阳、邵阳等地在建项目施工、监理人员重复押证情况较为严重。

(五)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部分市州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频次偏低,对施工图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查处,力度不够;二是部分受检工程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现象和质量安全隐患情形,质量水平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意见整改不到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版本不一致,有的甚至未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市州要针对督查指出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我厅督查中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要对《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的违规提前押证和拖延放证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并将专项检查、整改情况报送我厅,我厅将于四季度质量安全督查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各市州要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深入企业、项目了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岁末年初是我省近几年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和高发期。当前,我省临近建筑施工岁末生产旺季,天气情况复杂多变,雨雪冰冻天气逐渐增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结合当前开展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项目等责任主体加强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改,特别要加强对脚手架、支模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治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市州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步消除、遏制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分类处理,遏制新增。各市州要建立非法违法项目动态监管台账,分门别类处理。将具备基本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特别是涉及安置房、保障房、市政工程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要有效实施政府质量安全监督;对不具备基本开工条件,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停工,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二是加强执法,确保受控。各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与执法局(队)要确保闭合联动监管,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未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项目非法施工。长沙市、常德市要分别解决宁乡县经开区、常德市德山开发区质量安全监管体制问题,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依法纳入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有效监管。邵阳市要将市政工程都纳入安全监督。怀化市要将城市规划区内的私人规模建房纳入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益阳市要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和办理建设手续期限,全面督促非正常项目完善法定建设手续。

(三)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要认真贯彻落实1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的深入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将治理行动与深化建筑业改革相结合,推动两年行动向更深层次开展,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项目。二是严厉查处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要进一步扎实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承发包情况的全面检查,通过报纸、网络媒体等手段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对存在“三包一挂”行为的工程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三是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责任。按要求积极创建省、市两级工程项目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将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全面督促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推进企业落实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工程实体质量问题整治。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预拌商品混凝土、钢筋等材料及现场施工用图等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涉及工程质量控制管理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擅自变更设计、降低节能标准、钢筋未按抗震设防规定检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渗、漏、裂等质量通病,确保工程项目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四)严格落实监督规范化、信息化。一是各市州要切实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胜任监督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离岗学习、调离岗位等措施,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努力提高监管效能。二是加强层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园区、开发区的督查和指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对差别化管理地区和项目要实施领导带队驻点督导,积极引导差别化管理地区改进监管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市州信息平台牵头科室要针对我厅定期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的各地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复押证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落实整改。对在下一个公布期仍然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上报记录其不良行为。同时,要组织专人定期查找市本级及县市区信息录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同步等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我厅将安排专人对各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五)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此次督查暴露出保障性住房项目特别是县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不容乐观的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按照监督规范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每月对本地区(含县市区)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台账,并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排名,实施差别化管理。各市州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地区(含县市区)5个质量安全隐患最突出和5个质量安全最受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报送我厅建管处,我厅将实施差别化管理。联系人:李煌,联系电话:0731-88950062,邮箱:jstjgc@126.com

 

附:1.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项目和设备监管底数情况表(省略)

2.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省略)

3.2015年第三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绩效考核综合评价汇总表(省略)

4.2015年第三季度监督工作规范化项目考核结果汇总表(省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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