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确保在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能坚持“独立性”、“科学性”、“公开性”原则,格守第三方公正立场,特作如下声明:
1、公司具有独立开展检测业务的权利,独立管理,不与被检测单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2、为保证公司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公司不屈从任何单位及个人的压力,而影响我们的工作行为。
3、绝不在任何利益驱动下偏离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4、为保证公司履行保守客户机密、保护客户所有权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任何人不得透露与客户有关的任何检测信息及检测样品。
5、接受监督与指导,欢迎各业务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本公司承担所提供社会公证数据的法律责任。
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