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住建通〔2020〕29 号
关于开展2020年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报
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
为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行业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巩固一、二季度以来我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强监管,全力确保我区当前及全年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20年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渌住建通〔2020〕29 号)要求,9月2日至9月5日期间,由分管局长牵头,局属相关股室、站参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0年三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督(排)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督(排)查10个在建项目(其中,住宅工程6个,工业建筑2个,市政项目2个),累计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及市场违法违规行为90余项,共签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8份。
总体来看,我区各在建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单位法治及责任意识逐步提升,质量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得到增强,基本能够紧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步伐,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排查和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全区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可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近年来,我区以推动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三包一挂”等各类执法排查活动,建筑市场逐步得到净化,但从本次督查所发现的各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来看,我区建筑市场行为还须进一步加大整治和规范力度。
1.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建设,对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核查不到位,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工作不到位。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差,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形同虚设。本次检查中,南洲壹号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大部分均未到岗履职。
3.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监理作用难发挥。一是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未及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未对容易产生裂缝、渗漏的部位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工作,未编制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裂缝、渗漏防控监理实施细则,裂缝、渗漏防治部位的隐蔽验收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监理单位对安全专项验收流于形式,项目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及安全监理日志普遍缺失或敷衍了事。
4.个别项目安全生产投入少,赶进度进行施工作业,未及时进行质量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安全专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落实一单四制工作不到位;安全资料不规范,企业对项目检查资料普遍缺失。
(二)工程质量方面
1.钢筋工程:个别项目钢筋加工和安装施工前未设置实体样板,竖向结构纵筋搭接区、梁、柱交接核心区箍筋加密措施不到位,钢筋骨架中竖向钢筋网交叉点全数绑扎不到位,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不到位、预留孔洞(止水钢板、悬挑脚手架型钢穿梁、柱时截断的钢筋)构造措施不完善、加强措施未经设计复核。如顺凯公馆二期项目。
2.混凝土工程:部分项目现浇混凝土楼板预埋线管集中部位未采用抗裂加强措施,混凝土外观质量存在蜂窝、麻面、孔洞、错台等质量缺陷。
3.砌筑工程:部分项目填充墙砌体质量通病仍然存在,特别是填充墙砌筑构造柱做法不正确,马牙槎留设不规范,化学植筋拉接钢筋平直长度不满足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要求且设置间距偏大、末端未设置弯钩,顶砌未留间歇期,砌体外观存在灰缝不饱满,透光等质量缺陷。如蓝谷小镇项目。
4.屋面防水工程:(1)屋面施工未严格控制坡度和设缝长度,局部长度超过规范要求或宽度发生变化时,未按规范增设分缝,设计未提供屋面构造要求和分缝平面图。(2)女儿墙现浇钢筋混凝土压顶未向内找坡,坡度未按5%设置,下口未做滴水线。外墙防水层未延伸至混凝土压顶内侧的滴水线部位。
5.地下室防水工程:个别项目地下室迎水面剪力墙保护层垫块(塑卡)设置不到位且迎水面剪力墙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抗裂钢板网,种植地下室顶板未采用结构找坡,坡度不足1%~2%的要求;防水混凝土分层连续浇筑不到位且分层厚度大于500mm。
6.市政道路工程:路床土方回填夯实,普遍存在松铺厚度过大且夯实不到位,分层搭接处理不到位,作业面不平整,横坡处理不到位雨后存在积水现象,水稳层施工存在分层搭接处理不到位,道路测量控制不严致使局部基层不平整,原材料含泥量过大,碎石粒径超允许规范,改性沥青路面施工前存在基层未清洗干净,封层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质量缺陷。如渌枫大道项目。
(三)安全生产方面
1.临时用电:主要有用电设备未配备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控制多台用电设备,不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保护零线(PE线)端子板未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无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接地保护、接零保护混用电缆线沿地面明敷,未采取埋地、架空、套管等安全措施。如中央商业小镇项目。
2.消防安全:主要有消防安全管理不全面,楼层消防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易燃材料堆放区未放置消防器材;未按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演练。
3.脚手架工程:主要问题有悬挑型钢穿越剪力墙未经设计复核;部分悬挑型钢固定端长度偏短,不符合固定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端长度1.25倍的规范要求;型钢末端未用木方压实;部分连墙件未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超过300mm;部分连墙过早拆除;部分架体内立杆大横杆未按要求设置;附着式脚手架防倾导轮只设置两道与方案不符;水平行架腹杆未设置在主节点位置;水平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每两层满铺一道脚手板。如南洲壹号项目。
4.支模架:主要问题有支模架与外架相连;部分上下顶托上下设置;自由端高度过高未按要求设置水平连系杆;如金路花园二期项目。
5.安全通道:主要有楼层安全通道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通道未设置应急照明系统;部分安全通道出入口未搭设安全防护棚。如顺凯公馆二期项目。
6.文明施工。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裸露土方未及时覆盖或绿化;土方施工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车辆自动冲洗装置未正常投入使用;施工现场道路被泥土污染严重未及时清洗;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如;路面新型环保材料建设项目。
三、处理意见
(一)对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违法违规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求在11月20日前办理好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许可等手续,可从轻处罚,否则,将予以顶格处罚。
(二)对涉嫌“三包一挂”等违法行为的项目,将作进一步的调查,一经核实,将从严处罚。
(三)对复查中仍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项目,将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并严格按程序上报各责任主体单位的严重不良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针对此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局质安站要对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针对对整改工作走过场或拒不执行整改要求的相关单位,局执法稽查大队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目及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当前我区环保形势和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当作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抓,持续抓,逐步实现我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
(三)持续开展各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大排查。各项目各单位在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突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重点,要结合本次督查检查,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进一步确保全年建筑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切实加强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局执法稽查大队要根据本次督(排)查发现的问题及质安站提出的执法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重点打击未报先建及涉嫌“三包一挂”的项目,重点处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如:重大危险源失控、建筑施工扬尘工作不落实等)的参建各方主体单位,要充分利用约谈、不良行为记录等手段,对责任主体进行强有力的惩处,确保在建项目不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2020年三季度质量安全督查记录表.doc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