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住建通〔2021〕8号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1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
各企业,局属各相关股室、站: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加强住建人防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全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根据《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株洲市渌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渌安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住建人防、给排水等行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开展2021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事关人人,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良好生产氛围,为防范我区住建领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筑牢思想基础。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对象
渌口区内住建领域企业及各项目,局相关股室、站。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经我局决定成立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邹剑勇
副组长:吕路军、王桂生、黄铖、张艳红、易艳华、罗纯万
成 员:楚玉辉、梅 煜、罗荣湘、殷作文、刘敏、胡建忠、林凯琛、高泽琦、毛志刚、谭湘凌、孙正清、谭鑫宇、郭浩东
领导小组在局质安股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由吕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联络、信息收集及相关资料发放。
联络员:梅 煜(质安股) 联系电话:27689196
殷作文(燃气办) 联系电话:27613418
刘 敏(排水办) 联系电话:27271224
林凯琛(质安站) 联系电话:27627630
高泽琦(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27272913
六、活动内容
紧密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强化宣传,落实执法检查,加强对企业及项目指导等举措,引导和督促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覆盖到生产一线。
(一)开展安全生产板报及标语制作和张挂
各企业要自觉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在作业现场制作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板报。同时,各项目应制作2-3条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挂在现场醒目位置。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领导小组要深入区内各企业对口宣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领导小组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排查,加大雨季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监管检查频次,并开展一次以突出“起重机械设备” “消防安全”“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企业年度考核及项目季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项目观摩活动
活动期间,将组织各在建项目相关责任人员观摩区内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项目,为在建项目树立学习标杆,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好的经念、好的做法,推动全区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五)开展优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评选
依据各住建行业管理人员日常到岗履职情况,结合各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在区内各企业专职安全员及监理人员中评选优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予以表彰。
(六)开展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各在建项目各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各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撰写好二季度(或上半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分别在本单位及2021年二季度形势分析会上进行安全生产述职,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不足和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我局将积极参与区安委会联合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和指导本行业企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悬挂宣传横幅标牌等方式,在住建系统内集中宣传“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宣传咨询点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
(八)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本行业相关企业负责人、项目总监及项目经理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等活动。二是各企业组织企业职工和一线作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并就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做专题培训。
(九)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住建人防领域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在各企业组织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简单有效的应急预案演练,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应急防范意识,掌握事故处置要点,提高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座谈会、培训班
一是组织本行业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参与培训学习,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等活动。二是各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组织企业职工和一线作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并就重大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做专题培训。三是继续切实抓好企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三级培训,即公司安全培训教育、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局属各相关股室、站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非法违法建设经营行为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相关企业要不断改进和创新活动形式,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同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收集、报送和总结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须提供必要的图片)两种方式报送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对相关企业及项目进行通报或表彰。
附:1.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202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
3.“优秀安全管理人员”推荐表
附件1-3.doc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