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住建通〔2020〕3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四季度全区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督排查的通知
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单位、公用事业所辖单位、物业公司:
为深刻吸取耒阳市南阳镇煤矿事故、重庆市永川吊水洞煤矿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保障燃气及给水排水安全,强化物业公司管理,确保全年我区住建领域安全形势平稳。根据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2月下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四季度住建领域质量安全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排)查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二、督(排)查范围
渌口城区部分在建项目;给水、排水相关项目;燃气企业;物业公司。
三、督(排)查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排)查工作,认真熟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立即对项目及公司运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将自查自纠及整改资料形成书面材料并整理成册,留存备查。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未予整改的项目,将予以严肃问责。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督查过程中对所有违法开工项目和存在“三包一挂”的项目,一律停工整改,依法予以处罚,完善手续或整改合格后方准复工;对拒不停工整改的项目,我局将上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的不良行为。
(三)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如人员发生变更,应履行变更手续,并提供变更人员社保缴纳情况以备查;建设单位要核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和监理单位违规变更人员、脱岗、未按合同履行职责等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得以保障。
(四)持续落实扬尘防治专项工作。要求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完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及时采购及安装环境在线监控设备和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同时,要求各项目在施工现场设立一块扬尘防治责任牌。
(五)全面排查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及管理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正确识别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制作好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同时,要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监控,要建立台账,留存在施工现场,以备查看。
(六)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七)做好文明城市工作。建筑工地围挡等相关地方,设计制作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公益广告。对施工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工地建筑围挡、施工标识(标牌),或者建筑围挡、标识(标牌)存在破损的现象要及时更换。
(八)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各燃气管理部门要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取得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企业的事中事后的监管,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市场。
(九)保障给水、排水生产安全。
给水方面:加强对自来水厂供水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要求自来水厂对安全生产节点进行大排查,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进一步强化供水设施、管网、水质安全保护,对供水设施安全维护和供水管道安全进行现场查看。核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的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
排水方面:重点对排水项目工地施工现场、重要生产场所的设备运行、生产环境、综合管理、消防安全、防火防触电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预防机制建设等内容是否满足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工作标准,做到有维护、有记录、有安全教育档案;
(十)强化物业管理,确保小区安全。一是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整治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的违规行为,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是否落实防火措施,是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二是重点检查整治物业小区内乱拉、私接电线及充电设备、占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三是检查日常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一)及时落实复查和督查通报工作。督(排)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于5个工作日内对项目隐患整改及相关其他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五、督(排)查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邹剑勇
副组长:吕路军、袁梅仙、刘热欢、唐新蔚、盛俊明、易艳华(按分工排名)
本次检查,共设五个排查小组,A组为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排查小组,成员为:罗纯万、胡建忠、林凯琛;B组为公用事业排查小组,成员为:陈利华、刘敏、殷作文;C组为物业公司排查小组,成员为:刘舜武、丁伶、黄自庚、黎冬明。排查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股,由梅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本次排查工作。
各小组联系人及电话:毛志刚(质安股 27272915)
刘 敏(公用事业 27626475)
林凯琛(质安站 27627630)
刘舜武(住保中心 27272912)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