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住建通〔2020〕34 号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渌口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在建项目责任主体,局属各股室、站:
现将《株洲市渌口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1日
株洲市渌口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1.30”省市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株安办发〔2020〕30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邹剑勇
副组长:袁梅仙、吕路军、罗纯万
成 员:梅煜、罗荣湘、谭政需、毛志刚、胡建忠、林凯琛、孙正清、谭鑫宇、郭浩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股,梅煜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工作汇总及考核工作。
二、工作范围
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三包一挂”违法行为;
(二)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企业层级管理情况;
(三)危大工程的管控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四)重点检查深基坑、高边坡、悬挑脚手架、附着式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吊篮和模板支架等管控情况;
(五)工地冬季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六)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部署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3日)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及标准性条文,以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详见附件1),并及时报区质安站303室。
(二)监督抽查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
质安站监督组对辖管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及时填写排查表(详见附件2)、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分阶段(12月20日前、12月2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督查阶段(2020年12月25日至31日)
“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各监督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并视隐患严重程度,及时列为违法法规案件移交或下达不良行为告知书。对自查自纠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消除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自查自纠表.docx
附件2: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排查表.docx
附件3:
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排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