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责
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3、按照国家及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已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的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安全职责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法办理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5、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
6、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管理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7、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
8、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投诉,参与本县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问题的技术评审。
9、掌握本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10、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株洲市渌口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