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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伟明局长 在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上的讲话

  • 文章来源:株洲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网
  • 发布日期:2014-11-06
  • 浏览次数: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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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上

的讲话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文伟明

2014年11月6日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全县工程质量水平,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对我县工程质量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刚才,伯平同志宣读了我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对有关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安排,等下,志富县长还有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我们邀请了涉及项目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同时,印发了一系列的文件,其目的就是让大家知晓我们的态度和决心,这次会议既是动员提醒会议,更是对全县在建工程、参建主体的一次敲钟问响、质量警示会议。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最为关注,但却诟病很多的问题;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倾尽所能,常抓不懈,但却奏效不大,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就工程质量而言,是我们建设领域生存发展的根本,关乎企业的信誉、形象、品牌,意义重大,无需赘述。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监理企业,不讲质量都难以立身发展。不保证工程质量,人民群众不答应,我们质量监管部门更不答应。下面,就如何开展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我讲八个方面的意见:

  一、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活动,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要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起主导作用,必须严格按法定建设程序开展工程建设活动,才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一)严格法定建设程序。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立项、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手续。要坚决杜绝以招商引资、带资施工等借口,允许项目法人擅自简化建设程序,违规开工建设。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我们将责令整改,依法追究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二)强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监管。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将应当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予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不申请或申请未核准便开工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招标不得采用最低价评标法,不得以费用作为唯一中标条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违反规定的要一律作废标处理。尤其要强调的是,肆意压低工程造价造成质量管理不到位、质量问题频发、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等一系列问题。我局也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以及操纵评标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查处建设主体签订阴阳合同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

  (三)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凡中标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另行发包。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分包,专业工程分包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分包必须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不得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垫资承包,不得拖欠劳务分包费用。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我们将视情节依法给予记录不良行为、罚款、降低或吊销资质资格等处罚。

  二、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忽略了个人责任。为此,我们不仅要强化企业责任,更要把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五方责任主体的具体负责人上,重点是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真正让该负责的人负起责任,并负责到底。

(一)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制。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建设、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对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监理单位总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终身监理责任

(二)突出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施工企业要按照住建部建质[2014]123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十项规定》的要求,落实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开工前组建好施工项目部,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在岗履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对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把关,做好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定期组织排查、整改质量安全隐患,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岗前教育、交底。

  (三)建立开工前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标牌制度。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存入工程建设内业档案,并报管部门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设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标牌,标牌应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名称、开竣工时间等事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标牌的,工程质量验收完成后将不予备案。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我们将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要求,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款、停业整顿、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实时在诚信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承发包行为

  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我们将定期开展各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并将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真正使我们的建筑市场环境得到净化,建筑市场秩序得以规范。

  (一)开展建设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围绕打击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重点内容。同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准确认定并依法查处违法发包、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依法进行,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二)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我们初步调查,目前全县在建项目有80%存在挂靠行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企业自身应立即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整改,而且要注意时间节点,国家及省、市的要求是10月底前整改到位,考虑实际情况,我们推迟了20天,各项目在11月20日前整改到位的将不予处罚,在我局11月下旬排查中发现问题,限期内予以整改的,将从轻处罚;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厉处罚。但对2014年9月4日后新开工的项目,若发现违规行为,将从严予以处罚,决不手软。违规行为的处罚手段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等相应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重新核定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四、把住重点关键环节,完善过程管控体系

  陈政高部长在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抓工程质量必须突出重点,突破重点,才能收到预想的效果。我认为要确保工程质量,每个环节都不能忽视,但重点应在勘察设计、施工现场、建材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管控,才能够有效的防止重大质量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勘察设计监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完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控机制和工艺、材料构造节点详细设计质量监管的衔接。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规范设计变更管理,凡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消防设施调整等重大变更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二)强化现场质量控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建设合同要求,派驻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职责。积极推行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健全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各阶段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对现场施工质量负总责,要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各项质量责任制。

  (三)规范建筑材料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材料监管。完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使用“瘦身钢筋”等不合格建材。建筑构件、消防产品、装修材料、保温材料要严格执行消防标准要求。建筑保温材料要优先选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积极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鼓励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实施建筑材料质量追溯制度,建立伪劣建材曝光退市机制。

  (四)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对工程实体和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查验,依法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要邀请前期物业公司和业主代表参加,对住宅内部和相关公共部位设施全数检查,逐套逐间进行带水、带电、带负荷分户验收。全面落实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制度,对规划执行、竣工验收、物业承验、地下管网等设施配套进行审查,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或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五、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理作用

  要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必须整合现有的监管力量,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质量监管队伍,建立长效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同时,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今年,我们通过公开招考,招聘了有设计、施工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监管队伍中来,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同时,确保了监管队伍的稳定,进一步强化了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水平。

  (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今后的质量监督检查方式,将改变事先发通知、打招呼的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及监督组互换的模式,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监督;同时,将积极率先推广使用北斗导航系统进行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开展网上巡检。

(三)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办法要求,由总监牵头组建好现场监理部,认真开展监理工作。严格审核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格、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对桩基施工、混凝土浇筑、防水作业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发现质量隐患责令停工整改,要认真开展监理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理规章制度;建设单位要在合同中明晰监理授权委托的内容、奖惩措施,明确监理责任,并不得随意压低监理服务费用。

六、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

工程实体质量常见的渗漏、裂缝、影响使用功能等问题,是质量投诉的重点,我们近年的几起工程质量投诉都涉及房屋渗漏(例举:鼎盛中央金域、渌口建材市场项目工程质量投诉)。同时,工程结构质量事故频发(例举:和城国际2#栋主体质量事故县城主干道沥青路面改造工程质量事故) ,以上这些质量事故不容忽视,今后要坚决杜绝。为解决这些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构建好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长效机制,坚持实体通病、工艺通病和管理通病并重,政府监督与行业自律并用,切实降低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频率。

  (一)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过程管控。建设单位要下发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围绕任务书确定常见问题,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治理技术方案,在施工现场设立样板段、样板挂图、展板,积极开展工法研究。专项治理技术方案须经监理(建设)审查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完工后应组织自评自改并提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自评报告。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积累经验,引导示范。明年的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都要创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推行样板(样板间、样板墙、样板结构)引路制度。

  (二)积极推行“优质优价”、“优质优先”。今后,我们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纳入全县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并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同企业资质、评优树先、业绩考核、奖惩等挂钩。对获得市级及以上“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或相关称号的企业在诚信评价中给予适当加分,建设单位可以上浮2-3%的工程价款或服务费作为奖励,获评工程优先推荐上报“神龙奖”、“省优工程”等奖项。对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企业和工程不参加各类工程质量评优评选;未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工程存在较多质量通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用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当前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尤其是劳务用工中农民工比例较高,专业技能水平偏低,从业人员劳动技能培训相对落后,这给工程建设的质全埋下了隐患。要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首先要加强建筑业用工管理,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入手,加大对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培训力度,使他们逐步过渡成为“产业工人”。

  (一)进一步提高各类管理人员素质。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各类执业和岗位管理人员除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执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外,企业内部还要建立“传、帮、带”等师父带徒弟的日常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类管理人员素质。

(二)落实施工企业劳务管理主体责任。

施工企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并要有一批自己的基本工人队伍,特别是技术性较强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并将岗位技能等级与工资挂钩。同时,在劳务用工上,推广使用劳务分包企业,由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劳务分包企业要加强劳务人员的技术培训与管理,全面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三)推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我局将加强劳务队伍的组织化管理,在全县推行劳务工人实名制,开展优秀劳务队伍评选和劳动技能竞赛,培育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标杆劳务队伍,推进劳务人员的诚信信息管理。

  八、全面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

按照国家及省、市“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要求,在施工许可发放、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环节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实现各级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制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信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动态记录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查询、发布机制,实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和奖惩等情况,与招标投标、资质资格、工程评优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

同志们,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抓好工程质量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是住建系统永恒的主题,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我们要按照国家治理行动方案的总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推进落实,我坚信在全县住建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利用两年时间,全县工程质量水平一定会有较大提高,一定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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